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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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人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及实施细则

一、复试申请

   复试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在北京大学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进入【网上报名】模块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

   尚未在北大研招网注册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已注册考生无须重复注册):第一步账户注册:访问北大研招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账号;第二步信息关联:注册完毕后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18位)和中国研招网报名号(9位)后点击保存。完成注册绑定操作的考生,登录后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2)个人陈述。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

   (5)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参见各学院招生复试细则。

   (7)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向招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5)为必须项,(6)、(7)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复试考生将以上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按上述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打包(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于3月23日17:00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xiehong@bjmu.edu.cn,上述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整理好,于3月27日上午8:00带到考场交复试秘书。过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提交或出示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交费

   请按照医学部规定完成线上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 :100元/人

  

 

三、复试安排

   1. 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秘书应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条件等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考生本人照片、网报照片、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2.硕士生复试材料提交

   复试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纸质版(1)-(5)项,(6)、(7)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3.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科目:应用心理硕士

   复试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逸夫楼716会议室

   4.复试内容

   笔试:专业课、专业外语

   面试: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知识、能力考查、综合素质考查,面试不少于20分钟。

   5.  复试成绩

   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

   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成绩*0.5。在复试成绩及格的基础上,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并报医学部研招办审核后公布。

  

 

五、调剂

   1.校内调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同北京大学医学部要求。

   3.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按照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优先调剂。

   4.调剂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调剂复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82805598   

   邮箱:xiehong@b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