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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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简介

  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隶属于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主要由原医学伦理学教研室(始建于1988年)、卫生法学教研室(始建于2003年)组建而成,是在彭瑞聪教授、徐天民教授、李本富教授和宋文质教授等老一代北医人文社会科学前辈工作基础上不断发展壮大而形成的实体教学研究单位。

  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目前以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医学人类学和医学社工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组成。目前系主任为丛亚丽教授。丛亚丽教授作为医学伦理学方向学科带头人,担任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候任主委、世界生命伦理学会(IAB)理事等职务、北京大学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院伦理与法律中心主任等学术兼职。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现有专职教师8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博士后研究人员若干人。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方向有:医学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科学技术与社会、卫生法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方向有医学伦理学/生命伦理学、医药政策与法制史。

  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的宗旨是:涵育学术、提升理念、交叉融合、学以致用。

  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的目标定位是:以提升医学生的人文素养为使命,在多学科、跨学科的视野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探索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医学社会/人类学等交叉学科的教育路径;依托北大综合优势及北大医学的专业优势,立足于医学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探索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医学社会/人类学、医务社工等学科基础及前沿领域研究,推动跨学科交叉合作,为知识积累和思想创新提供学术支撑;凝聚多方学术精华,促进与海内外学界的深度交流,建设更有竞争力的学术队伍;引领风气,优化学术生态,为国家在医学人文、社科方面的伦理规范、政策与立法、执法与司法等方面工作建言献策。

  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承担“北京大学中美医师职业精神研究中心”、“中国医师协会-北京大学患者安全与医患关系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院伦理与法律中心等日常工作,以及《中国卫生法制》杂志和“中国医师协会-北京大学患者安全与医患关系论丛”的日常编辑发行工作。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愿与国内外学者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搭建合作交流平台,进行学术研讨,提升北大医学人文学术研究的国际影响力。